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系統
(一)建設要求
(1)實現評審單位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服務,包括專家管理、評審計劃管理、內部審批管理、現場評審打分、隱患整改通知、整改結果復查、評審結果上報、統計、查詢、打印等功能。
(2)主要實現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發電、旅游、機械制造、打火機、平板玻璃、紡織、建筑衛生陶瓷、食品、船舶修造、電解鋁、乳制品、釀酒、水泥、倉儲物流、造紙、有色重金屬冶煉以及其他工貿等行業企業的標準化建設。
(3)實現二級標準化的省級評審、發證功能;實現三級標準化、一級標準化的信息上報功能。
(二)系統概述
基于互聯網建設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系統,本系統建設目標為:實現省屬企業及下屬企業的標準化考評的信息化管理,實現達標企業的動態監管,實時掌握標準化推進情況,實現與企業基本情況數據庫、事故系統、許可系統、應急預案系統的數據共享交換;通過標準化達標信息為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機制數據庫建設提供重要依據。
(三)建設范圍
實現以下行業的二級安標評審申請、受理、組織、評審、公告、發證等全過程的管理,以及有關對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標準化的數據接口功能。
工貿行業分類:
冶金(焦化、煉鐵、煉鋼、燒結球團、煤氣、鐵合金、軋鋼、其它);、有色(電解鋁、氧化鋁、有色重金屬冶煉、有色金屬壓力加工、其它);
機械(國家標準);
建材(平板玻璃、建筑衛生陶瓷、水泥、其它);
輕工(食品生產、啤酒、白酒、造紙、乳制品、其它);
紡織(用國家局標準);
煙草;
商貿(星級賓館、旅游景區、旅行社)
高危行業分類:
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
系統對貿易、建筑施工、交通、電力等工貿據留實現數據共享交換接口。
(四)建設依據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1〕11號)
《國務院安委會關于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安委〔2011〕4號)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深入開展全國冶金等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實施意見》(安委辦〔2011〕18號)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全國冶金等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辦法的通知》(安監總管四〔2011〕84號)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冶金等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評審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安監總管四〔2011〕87號)
(五)系統功能需求
企業端用戶
基本信息管理
實現從中心數據庫的企業基本信息數據庫讀取企業基本信息;企業信息不完整的時候要求企業完成信息補充。
企業自評
企業首先根據各個標準化管理辦法進行標準化的自評管理,根據企業的自評過程錄入企業自評信息。
企業自評是企業進行標準化申報的前提條件,企業的自評考核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企業才能進行標準化的申報工作。
企業自評的數據根據各個行業的評審辦法自動生成規范性的錄入表單來完成詳細自評分數的錄入功能。
申請書打印
實現企業復評申請書的在線打印功能,滿足企業的紙質文件的上報需求。
在線打印只有在企業上報申請之后才能打印,并且打印之后的數據不能進行修改,確保電子信息和紙質上報新完整一致。
評審申請
采用網上申報的方式,由企業在線進行填報,企業填寫申報資料之后并且申報之后,政府監管部門便可查看企業填寫的內容。企業的相關申報資料將做為安監部門審批的主要依據,并形成統計報表和圖形分析的依據。
企業在網上申報的時候,系統提供相應的資料檢查提醒功能,確保上報的信息滿足評審要求。
企業可以自行選擇評審單位來進行評審。
提醒功能
采用圖形化的方式實現對企業申報狀態的過程顯示,讓企業可以直觀的了解申報的標準化評審的詳細流程節點。
實現對政府退回信息的業務提醒功能。
實現對標準化年度自評、復評的到期提醒功能。
實現系統提醒和移動短信提醒功能。
年度自評
實現企業年度自評的內容錄入、修改、上報等功能。
企業可按照評定標準中的評分細則進行自評,并形成自評報告。自評模塊需預留增加自評模板的功能,便于對企業自評樣式進行擴充。年度自評報告的時間期限要自動生成,并具備未錄入自評結果的報警功能
復評申請
企業在標準化有效期限達標3個月之前進行復評申請,前次申請的資料可以自動導入到本次申請信息中,具體功能包括了申請、打印、上報等。
歷史數據
針對企業申請的歷史數據提供數據查詢功能。
評審單位端用戶
評審單位是指由安全監管部門考核確定業務資質,具體承擔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評審工作的單位
評審計劃管理
根據評審任務情況,制定評審計劃,安排人員開展評審工作,成立評審專家組,包括了評審專家和評審人員,同時把該企業的評審計劃安排上報到市安監局,安監局根據上報計劃對考評過程進行監督。
評審計劃的專家構成要能根據不同的專業類別選擇不同的專家。
評審報告管理
為評審中介機構提供各大類評審標準,并能夠依據專家對各項的打分和評價說明自動生成評審報告。評審管理需預留增加評審標準類別的功能,便于對企業評審標準進行擴充。
評審單位對辦理的評審報告以及評審結果進行查詢;并能動態跟蹤安標評審辦理情況。
考評機構需將考評內容提交給安監部門,由安監部門人員進行審核。
內部審核管理
對經常出現的評審意見,系統可以設置成意見模板并保存,審批人員點擊“同意”或“不同意”按鈕時系統自動從模板庫提取,以減少工作人員的文字錄入。
整改通知管理
評審機構通過專家評審組現場對企業進行考評,并錄入評審分數,同時填寫企業在安全生產標準化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建議,企業登陸之后可以及時收到該整改通知建議。
評審人員管理
各評審單位登記本單位的評審人員情況等以及需要將《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人員登記表》、《學歷和專業技術能力證明》、《評審員培訓合格證書》、《其他相關材料》等內容上報進行備案。
評審組織單位端用戶
評審單位管理
配合安全監管部門做好評審工作和對評審單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對評審單位的現場評審工作進行抽查,發現抽查結果不合格的,評審組織單位應向相應安全監管部門書面提出暫停評審單位評審工作的建議;對兩次抽查結果不合格的,提出取消評審單位評審工作的建議。
內部審核管理
對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企業在頒證后半年內進行現場抽查,并將抽查情況報告相關安全監管部門。對不符合要求的達標企業,向安全監管部門書面提出撤銷其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等級的建議。
評審人員管理
聘請評審專家,建立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人員庫,并建立評審人員檔案。
經安全監管部門授權,組織評審人員的培訓和考核,承擔評審人員培訓、考核與管理等工作。
政府端用戶
評審組織單位管理
需支持各評審組織單位登記本組織單位的基本信息、資質情況等。
評審單位管理
需支持各評審單位登記本組織單位的基本信息、資質情況等。
內部審核管理
需支持在線查看所管轄區域內的企業上報的各種許可申請數據并進行審核、審批,符合要求審核、審批通過則保存到政府端數據庫,審核、審批通過后的企業許可申請表信息將不允許修改;審查不通過的企業,將審批不同意的結果返回給企業,要求企業修改或補充數據重新上報。
對評審機構的評審報告或者評審報告進行審核,如果達標則發公告, 沒達標或存在問題需退回。
對于三級企業,評審單位可將不合格申請信息退回,逐級退回到企業或縣區安監局(誰選擇退給誰,由企業或縣區安監局重新選擇評審單位)。
證書管理
需實現網上證書發放、證書打印等功能,證書打印提供證書在線編輯功能。
證書管理功能包括:企業證書牌匾登記、到期換證、撤銷降級換證、證書牌匾收回登記、降級記錄管理以及到期提醒(證書牌匾到期提醒、限制期滿到期提醒、整改期滿到期提醒)等功能。
企業證書牌匾登記:對每個達標企業在頒發證書和牌匾后進行登記,并登記取證日期。三年快到期(提前三個月)系統自動進行到期換證提醒。
證書延期:證書牌匾到期,企業可以申請延期換證或重新評審。
查詢打印
需支持各類報表在線打印,支持報表打印,分頁、支持報表導成WORD、EXCEL等格式,打印效果同實際格式要求。
專家管理
支持評審專家登記本人的基本信息、資質情況等以及需要將《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人員登記表》、《學歷和專業技術能力證明》、《評審員培訓合格證書》、《其他相關材料》等內容上報進行備案。
根據專家評審的等級、行業、地區以及參與評審的項目和評審數量等等進行查詢。
統計分析
需支持各級安監部門按照權限對企業申請、受理、審核、審批、回復等環節的辦理情況以及轄區內企業申辦、受理、發證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同時根據統計分析的需求分級、分地區、分行業、分規模的對安標達標情況和開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
自評報備
對企業自評信息備案,能作為企業標準化達標后判斷是否持續達標的依據。
標準化信息結果錄入
商貿、建筑施工、交通、電力等行業標準化,需提供標準化結果信息錄入。
短信提醒
需實現系統提供短信提醒功能,包括年度自評、評審結果通知等,詳細短信需求根據調研內容確定。